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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阅半个世纪,温暖无数心灵。
布鲁克林有一种树,不管它的种子落到什么地方,都会长出一棵树来,向着天空努力生长,甚至都能在水泥地里长出来。有人称之为天堂树。小女孩弗兰西就像这样一棵树,在布鲁克林自由的空气中坚强地成长起来。这是一本关于生存的书,讲述一个阅读与知识如何让卑微的生命变得高贵的故事。它教你如何在逆境中茁壮成长,鼓励你永远不要放弃希望。
【内容简介】
20世纪初的纽约布鲁克林,分散居住着来自世界各个国家的人,生活五彩斑斓。在这里,小说的主人公弗兰西?诺兰,一个爱尔兰—德国裔的小女孩,慢慢成长起来。她有一个普普通通的清贫的家庭。父亲性情温柔,多才多艺,深爱着女儿,却没有养家的能力。母亲性格坚强,精明现实,勤俭持家,却将大部分的爱倾注在弗兰西的弟弟身上。父母在社会底层的苦苦挣扎,让弗兰西从小就认识到了每一分钱的重要性,并和弟弟以稚弱的肩膀为这个家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生活虽然艰苦,但母亲所保持的那份尊严和知识改变命运的信念深深影响着弗兰西,让她在生活中始终抱有坚强、向上的生存意愿和奋斗的精神,并从书本中如饥似渴地汲取知识,几经周折,*终得以进入大学的校门。虽然要离开熟悉的故乡,但从小长到大生活其间的布鲁克林已经扎根在心里,永不会忘记。
【作者简介】
贝蒂·史密斯(1896—1972),德国移民的女儿,成长于纽约布鲁克林的威廉斯堡。她的经历与这部小说主人公弗兰西相似,早年也是靠自学完成了初步的知识积累。后来她进入大学学习新闻、戏剧、写作和文学。《布鲁克林有棵树》是其主要作品,曾被改编为电影、电视、音乐剧等多种形式,并曾获得过奥斯卡奖。她还是一位剧作家,一生写过多部独幕剧和完整的长篇戏剧,曾获洛克菲勒基金会和戏剧家协会基金会资助。
【媒体评论】
我想,在我成长过程中让我最受感动的一本书就是《布鲁克林有棵树》了。
——奥普拉·温弗瑞
如果错过了《布鲁克林有棵树》,你将失去一次重要的人生体验……这是一个深刻理解童年与家庭关系的动人故事。
——《纽约时报》
《布鲁克林有棵树》是一本让人洞悉个体如何能变得更坚强、坚定、睿智的书。最重要的,它谈及人要生存所需的人格力量,也就成了一篇关于爱、信任与磨难的文章。正是在读完这本书后,我平生第一次认识到,尽管磨难是一次艰难的考验,但它确实是个人所能体验的最积极的人生影响因素之一。
——美国读者
【前言试读】
《布鲁克林有棵树》与《安琪拉的灰烬》属于同类小说——是“成长小说”,也可称为“家小说”。它写了弗兰西一家子的故事。一个感人的大故事里镶嵌着无数的小故事,而所有这些故事都围绕着一个词:感动。
这个词是一颗巨大的钻石。
若从文学史的第一章看起,你会轻而易举地得到一个结论:文学就是为做感动文章而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但后来文学改弦易辙,不再做这个文章了,只一门心思地想着思想的深刻和如何深刻。爱思想胜于爱美、爱情感,已成潮流。尽管,没有任何人向我们证明过思想的价值就一定比美和情感的价值更重大,但文学差不多都朝着这个方向去了。本来有着许多纬度的文学,到了现在,就只剩下一个纬度:思想——除了思想还是思想。作家们一个比着一个地追求深沉和深刻,唯恐自己不是一个身在巅峰的思想家或大哲。“恋思癖”,是新世纪的流行病。
《布鲁克林有棵树》似乎回到了老路上,依然做着感动的文章。作者相信,在这个世界上,不只有思想是重要的,还有许多和思想同等重要的东西,比如美,比如情感。这部小说中,有许多让人为之心动的叙述和描写:孩子们之间的感情,父母和孩子们的感情,还有那位个性独特的茜茜姨妈与孩子们以及与孩子们的父母们的感情,都不时无声但却很有力地撞击着人心的柔软之处。
像其他许多小说一样,这种感动并不一味地显示在完美无缺的、心怀悲悯的人那里,也会出现在那些似乎有缺陷的、冷漠的、没有责任感的人那里,而这种峰回路转时的感动,却格外地使人心灵的暖流环绕不息。在这个坐落于布鲁克林的平常家庭里,父亲显然不及母亲伟大。父亲甚至还是一个醉鬼。但,到作品的后面,这个父亲却又是光彩照人的,他让活着的人深感歉意,并为他的行为而感动。弗兰西在父亲去世六个月之后的毕业典礼上,却收到了父亲生前托茜茜姨妈送来的鲜花和卡片。那卡片上写着:献给弗兰西,恭贺毕业。爱你的爸爸。读到此处,无论是弗兰西还是我们,心都会微微颤动。
让情感得以升华,其实是文学的一贯价值,这份价值丝毫也不亚于什么深刻的思想。
《布鲁克林有棵树》很像是一首歌。
这是一部有旋律的小说。好的小说,其构思与一个曲子的构思大同小异。没有旋律的歌是最糟糕的歌。对于时下许多歌曲,我是很不以为然的。那些歌很糟糕,而糟糕就糟糕在没有旋律。一句是一句,说是一首曲子,其实是支离破碎的。我很难理解,这些曲子是怎样被那些“粉丝”们记住的。我知道,好的歌总有一个旋律,这个旋律是圆形的,是转动的,它似有似无,有时飘飘而逝,但却总在这个曲子的天空下回旋。我们在荡出,回归,再荡出,再回归这样一种循环往复中感到了一种美丽的眩晕。我们看到了一个天衣无缝的完整构思。也正是这个飘荡的旋律,让我们记住了这个曲子。我不懂音乐,但这并不妨碍我去欣赏音乐和评价音乐,因为音乐是与人的心灵相通的,是与人的血液流淌的节奏相和谐的。我只知道,这些年的歌,凡我喜欢的,它都流传了下来,凡我不喜欢的歌,都没有流传下来。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旋律的有无和旋律优美的有无。《布鲁克林有棵树》是一个句子,这个句子变成了段子,这些段子又有机地联系在一起,构成了整部小说。觉得它很像一首歌,有音乐的感觉,还因为这部小说总在歌唱。爸爸的歌唱、爸爸和孩子们的歌唱、孩子们的歌唱、孩子的独唱。这部小说唱了一首又一首歌。我是一个喜欢在小说中嵌入童谣和民歌的人,因此看《布鲁克林有棵树》有一种亲近感,觉得它很投我的口味。
《布鲁克林有棵树》显然是一部老式小说。
在现代主义泛滥的今天,“老式”越来越是个迷人的字眼。人们发现,“现代”因为过于花样翻新,过于迷恋非常态的情景、人物与物象,已经很让人厌烦了。阅读者甚至起了疑心:这样的文学究竟给了我们什么?道义感吗?美感吗?情感吗?抑或是其他什么重要的、宝贵的东西?那些让人费解的“意义”由于过于形而上(几近玄学),使阅读成了受罪、受苦、受难的过程。那些背后的、底部的、黑暗深处的“哲理”是要通过训练有素的专家学者们加以暗示和明示后,才得以显示的。主题显灵,是这种阅读中的一个痛苦的企盼。由于艰深和玄奥,“现代”养育了一大批阅读的牧师,这些人负有解释和阐释权,阅读是在他们的复杂的指导下而得以进行的。从前朴素的、明朗的阅读,现在越来越具神秘主义的色彩。如此阅读,与其说是在阅读,还不如说是在考验人的耐心和智力。阅读的快感是在九死一生之后才获得的,大多数“俗人”都半途而废了。除去耗费我们的心血,“现代”给一般阅读者的直接感受是冷酷的、压抑的、沉闷的、无望的、绝望的、向下的、堕落的。当越来越多的人从“皇帝的新衣”现场效应中脱出时,一个简单的念头在升起:如果没有这些文字,世界是不是会更美好一些?这个发问,对于“现代”几乎是致命的。
《布鲁克林有棵树》讲的就是那样一个正常的故事,讲故事的方式就是小说历史上最常见的方式,主题也是无需用脑袋撞墙然后才能有所悟的,更不用去聆听阅读牧师们的布道了。看了,你会觉得人生是有意义的,会平添一份坚韧。你是向上的,你会听到你一路向前时耳畔响起的生动的风声。它是属于阅读大众的,而不只是属于阅读精英的。它不是畅销书的路数,却绝对可以有畅销书的天下——一望无际的天下。它不是靠故事的离奇,而是靠故事的质量;不是靠主题的新颖,而是靠主题的分量;不是靠人物的怪诞,而是靠人物的真实和富有。阅读这样的小说,不必装模作样,不必煞有介事,读,就是了,平等的,平常的,平易的,而读完之后又是受益匪浅的。
所有这些,都是从前老式小说的基本品质。
最近装修房子,几乎天天去装修市场和家具市场。看来看去,还是觉得古典风格的和田园风格的家具可靠和经看。总觉得它们的骨架和肌理之中藏着岁月,藏着难以言说的美感。那份庄重,那份质地的背后,是千年历史的影子。那些现代家具,倒也新颖别致,并且能一下子揪住你的目光。但,看久了,总有点生疑:它们可以长久吗?过于风格化,可能反而会容易过时。最后,统统选择了古典的、田园的。当然,我也知道,这些古典的、田园的家具,其实已经融入了一些现代的元素——“现代”为“古典”和“田园”注入了生命的一些新鲜元素,这大概就是“现代”的意义了。
别忘了这部作品的名字与这部作品价值之间的关系。一部好作品必定有一个好的名字。极端一点讲,看了名字,你也就能知道这部作品是不是一部好作品了。
2009年6月18日于北京大学蓝旗营
【精彩书摘】
宁静这个词用于纽约布鲁克林恰如其分。尤其是在1912年的夏天。沉静这个词大概更好些,只是对布鲁克林的威廉斯堡不大合适。大草原的可爱,雪兰多的悦耳,用于布鲁克林都不合适。只能用宁静这个词,特别是夏日的一个星期六下午。
下午的斜阳照在弗兰西•诺兰家爬满苔藓的院子里,把破旧的木篱笆晒得暖暖的。看着斜射下来的一缕缕阳光,弗兰西心头涌出一种美好的感觉来。这样的感觉,她回忆起一首诗歌时也有过。这诗她在学校里背诵过,是这样的:
这里是原始森林
松树和铁杉,低语阵阵
苔藓如须,翠绿满身
黄昏中伫立,依稀朦胧
如一个个德鲁伊老僧
弗兰西院子里的树既不是松树,也不是铁杉。树上的绿色枝条从树干向四周发散,枝条上长满了尖尖的叶子,整棵树看起来如同无数撑开的绿伞。有人称之为天堂树。不管它的种子落到什么地方,都会长出一棵树来,向着天空,努力生长。这树长在四周围满木篱的空场子里,或是从无人留意的垃圾堆里钻出来;它也是唯一能在水泥地里长出来的树。它长得很茂盛,而且只在居民区长。
星期天下午,你去散散步,走到一个不错的居民区,挺高档的居民区。你会从通往人家院子的铁门中看见这样一棵小树,这时候你就知道,布鲁克林这一带会变成居民区了。树懂。树会打前站。到了后来,渐渐会有些贫穷的外国人跑过来,把破旧的褐砂石房子修理成平房。他们把羽毛褥垫从窗户里推出来晒。天堂树长得郁郁葱葱。这种树就这习性。它喜欢穷人。
弗兰西院子里长的就是这种树。在她的三楼太平梯附近,树上的小“伞”一个个蜷曲过来。一个坐在太平梯上的十一岁女孩会觉得自己住在树上。夏天的每个星期六下午,弗兰西都是这么想象的。
啊,布鲁克林的星期六多么美好。啊,到处都是那么美好!人们星期六照样能领薪水。星期六是个周末假日,却又不要守星期天那些清规戒律。人们有钱出去买东西。他们这一天会好好吃上一顿饭,喝醉,约会,做爱,熬夜,唱歌,放音乐,打架,跳舞,因为次日会有自由自在的一天,可以睡个懒觉,至少可以睡到晚场的弥撒。
星期天,大部分人会挤着去参加十一点钟的弥撒。怎么说呢,也有一些人,很少一些,会去参加六点钟的那一场。人们夸他们赶得早,其实他们不配这样的夸奖,因为他们本来是在外头呆得太久,回到家的时候,都是早晨了。他们于是去这场弥撒,应付过去,把罪给洗了,然后回家安安心心睡一天大觉。
弗兰西的星期六,是从去垃圾回收站开始的。和其他布鲁克林小孩一样,她和弟弟尼雷会在外头捡些布头、纸张、金属、橡胶等破烂,藏在地下室的箱子里,上着锁,或是藏在床底下。从星期一到星期五,每天放学回家的路上,弗兰西会慢慢走,边走边看排水沟,希望找到烟盒的锡纸,或是口香糖的包装纸。回头她会将这些放在一个小罐子的盖子里头熔化。垃圾站不收没有熔化的锡球,因为很多孩子会将铁垫圈放在中间抵重量。有时候,尼雷会找到一个苏打水壶。弗兰西会帮他把壶嘴弄下来,熔化出其中的铅来。垃圾站的人怕苏打水公司的人找麻烦,不敢回收完整的壶嘴。壶嘴是好货。化掉后,能卖五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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